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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一、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电器、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铬牌、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工艺安装

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应按有关规

定出具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测试报告及文件记录,并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检验认可,有认可证明。

二、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钢结构件的连接固定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

加工开孔。

三、电气设备上仪表装置,应确保其功能准确有效,计量和具有保护性的仪表应经检定合格。

四、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

联连接。

1、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电缆金属

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

2、钢管与箱盒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

3、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

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

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接地线,接地材质、截面应符合要求。

4、强制性条文规定需接地或接零的,均不得有遗漏,并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

五、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木

线槽应有阻燃处理,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及破损。

金属电缆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

六、电线、电缆的配管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

用淡蓝色;相线分别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

符合规范要求。

七、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八、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

源的带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油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儿童活动场所采

用非安全型插座时,其安装高度不小于1.8m。暗装插座位置、高度符合要求。地插座面板与地面平齐。各种插座安

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碎裂、划伤。

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PE线在

插座间不得串联连接。

九、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

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

完整,装饰帽齐全。厨房、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放侧的墙上。

十、各种灯具、风扇应安装牢固、固定牢靠,不得使用木楔。花灯钢吊钩直径应不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小于

6㎜。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的2倍做过载试验。

1、灯具重量大于3㎏时,应固定在预埋吊钩或螺栓上,嵌入吊顶内的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构架上。

2、专用灯具、景观照明灯、标志灯、庭院灯和吊扇、壁扇的安装和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软线吊灯的灯具重量大于0.5㎏时,应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电线不受力。

4、吊扇挂钩安装牢固,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其挂销直径、且不小于8㎜,有防振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

转动平稳、无噪声。

十一、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灯具及配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无剥落,灯罩无

破裂。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其以上者,应采用瓷质灯头(敞开式灯具除外);

4、连接灯具的软线应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6、吊扇、壁扇表面无划痕、污染,吊杆和碗安装牢固,防护罩无变形。

7、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与吊顶分格线相协调,灯具布置匀称美观。吸顶式灯具与吊顶平贴;嵌入式灯具的贴脸与

吊顶紧密结合。

8、专用灯具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防爆灯的导管应采用防爆活接头,接合严密,不得采用倒扣连接。

十二、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

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配电箱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

面油漆完好,无污染。

2、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照明配电箱(盘)内,

分别设N线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

3、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范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

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

4、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包扎,颜色与所分色一致,包扎

整齐、美观。

5、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

十三、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工程及其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

规定和设计要求,并经专业产管部门检验认可准用。

1、电梯应运行平稳、各项安装全保护装置功能有效,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2、轿箱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不得有刮碰现象,平层准确度符合要求。

3、自动扶梯的自动人行道的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之间不得有刮碰现象(导向部分接触除外),扶手带外表面

应无刮痕。

十四、避雷引下线的敷设和接闪器安装及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和设计要求。

1、建筑工程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

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2、避雷针、带应位置正确,焊缝饱满、无遗漏,无咬肉夹渣,焊口处应防腐处理。螺栓固定应紧固、防松零件齐

全。

3、避雷带应平正顺直,固定点支持件间距符合规范,间距均匀,固定可靠。

十五、电话、电视、消防自动报警、楼寓对讲、保安监控、楼宇自控等设备、装置安装及功,应符合专业规范、标

准和设计要求。并经有关专业和部门检验认可。

烟感、温感探头,火灾喷淋装置等,应安装位置正确,紧贴吊顶表面,周围无裂缝、安装牢固、纵横排列顺直美

观。

十六、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一般项目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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